第一节 须知
一、受理范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初审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;乙级资质由省建设厅认定。
二、行政许可依据
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。
三、行政许可条件
具体条件见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49号)。
四、申请材料目录
(一)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》(一式三份,申报甲级资质需附电子文档);
(二)综合材料
1.行政许可事项核验表;
2.企业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;
3.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正、副本复印件;
4.专职专业人员(含技术负责人)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、执业印章、造价员资格证书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;
5.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(含技术负责人)交纳的近三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;
6.专职专业人员(含技术负责人)的人事代理合同凭证;
7.专职专业人员(含技术负责人)的劳动合同;
8.企业章程、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;
9.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;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,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;
10.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;
11.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、质量控制、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;
12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,不需要提交前款第3、9项所列材料。
五、行政许可程序
(一)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;
(二)属省建设厅核准的,由省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,并向申请人颁发、送达行政许可文书(证书)。
(三)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的,提出初审意见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。
第二节 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条件
一、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:1、人员
2、企业资信
3、管理
(1)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(出资人除外);
(2)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、质量控制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齐全;
(3)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。
(二)乙级
1、人员
2、企业资信
3、管理
(1)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(出资人除外);
(2)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、质量控制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齐全;
(3)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。
第三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
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
企业名称:(公章)
申请资质等级:甲级口 乙级口
所属地区: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
一、声明
二、企业基本情况
注:1、“营业收入”和“注册资本”单位均为万元;
2、“隶属关系”填写内容为:公司注册所在地资质管理部门;
3、“企业类型”填写内容为: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股份合作企业、有限责任企业、股份有限企业、合伙制企业、港澳台投资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其他企业;
4、专职专业人员人数=造价工程师人数+造价员人数;
二、企业简介
注:企业简介字数控制在2000以内。
三、法定代表人简历
四、技术负责人简历
五、企业股东情况
六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事档案关系汇总表
七、专职专业人员汇总一览表
注:1、“执业/从业资格”填写内容为:造价工程师、造价员;
2、按造价工程师、造价员、其他进行分类顺序填写;
3、造价工程师填写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;造价员填写造价员证书编号;
八、专职专业人员基本情况
注:1、本企业专职专业人员,须每人填写一份;
2、附造价工程注册证书、技术职称证书、从事造价专业经历证明(预算员证)、人事存档证明、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凭证、造价师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,复印件等一律使用A4(210×297cm)型纸;
3、要求扫描件一律使用原件扫描;
4、人事存档证明以人事代理合同(或人事代理管理登记卡)为准、证明文件应有证明单位文号;
九、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完成情况一览表
注:1、本表填写近三年签订的各项工程造价咨询合同,按年度顺序填写;
2、项目类型为:(一)项目经济评估;(二)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、审核;(三)概算、预算、结算、竣工决算编制、审核;(四)工程量清单、工程招标底价、投标报价的编制、审核;(五)其他。填写该项内容时只需填写编号即可。
十、申请结论情况